记者站
 
 
 

你现在的IP是:

 

 

 

 

   

MODERN MINER

 

设为首页

添加到收藏夹

 


企业工会建设要适应时代要求
•  方绍彬

国有企业进入公司制改革阶段后,企业工会建设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很多方面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企业工会不能适应时代要求的问题。问题主要表现在:应有作用难以发挥、参与管理职能削弱、保障维权任务艰巨、干部素质存在差距等四个方面。下面是我为解决这些问题而提出的对策。

  对策一:完善和健全公开机制,发挥工会作用

  一是向企业经营管理重点部位深化。除商业机密外,不断向企业产品销售、质量、效益、劳动安全、新产品开发等生产经营管理领域延伸和发展,把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和优势、任务和奋斗目标及资产运作状况等全面公开,广泛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调动管理者和职工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二是向企业改革攻坚领域拓展。及时公开关系到企业和职工前途命运的改革难点问题,广大职工关心的企业重大决策等热点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

  三是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同时建立便于群众职工反馈意见的渠道。此举有利于职工群众在参与改革中献计献策,并有助于企业领导人集中群众智慧,防止决策失误;有利于职工群众了解改革背景,深化对改革的认识,增强对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真正使工会在重大问题运作和处理过程中发挥作用。

  对策二:依法参与,增强工会的组织地位

  一是重视源头参与。要积极参与企业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制定和讨论工作,特别是参与有关职工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和生活福利制度方面的制定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权益保障体系。

  二是重视过程参与。要坚持一切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健全党政工联席会制度。工会主席应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动态,不失时机地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将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制度化,充分发挥工会的参与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有关职工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模式,探索和推行符合法律法规、充满生机活力的新机制。同时要提高参与民主管理职工的参与水平和能力,使工会真正成为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的群众组织。

  对策三:强化法律意识,落实维权职责

  一是细化劳动标准,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劳动标准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所有企业都要严格执行《劳动法》及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定的劳动标准。

  二是建立调整劳动关系机制。主要以制度为载体,要认真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要推行企业工作周和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签订集体合同要着力在履行上下功夫。

  三是抓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工会作为劳动争议调解成员要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善于捕捉信息,注重源头参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引导职工学法用法,遵纪守法,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

  四是要把《工会法》赋予的权利用足用好,切实担负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任。工会要敢于和善于用法律这一最有效、最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法作为维权的主要手段 , 即从过去的主要依托党政开展工作转变为既要依托党政、也要依托法律法规上来。

  对策四:与时俱进,加强学习,提高工会干部素质

  一是加强现代知识培训,完善工会干部学习制度。工会人员应加强对新的经济知识、社会科学知识和专业理论的培训,要按照不同部门、不同产业工会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系统组织学习。工会干部要树立不断学习更新知识的思想观念,从而努力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的劳动关系协调能力,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如建立并实行工会干部奖励基金和风险基金等,对在维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工会干部实行重奖。要把提拔使用和福利待遇与工会干部素质和实绩挂钩,做到精神与物质奖惩并举,为广大工会干部营造宽松有利的政治氛围和工作环境,营造重视人才的氛围。

  三是塑造典型,榜样引路。大力宣传,广造舆论,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干部提供保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留住高素质干部、鼓励干部不断创新的激励机制,总结和推广工会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弘扬先进精神和务实成绩,激励工会干部立足岗位,努力奉献,坚定做好工会工作的信心。
( 作者单位:天湖山能源公司 )



当代矿工杂志社 版权所有 @2005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5号
电话:(010)84657936/ 84657854/ 84657942 电子邮件: gz@ddk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