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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情夫间的血案
冯海明
2005年3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荥阳市某乡,为争夺对情妇的“专用权”而杀死情敌的案件进行了审理,凶手刘军亮被依法判处死刑。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1990年。因种种原因,刘军亮同妻子离了婚,当时只有28岁的刘军亮无论如何也耐不住独守空房的寂寞,于是他近水楼台竟动起了四弟媳雪水仙的主意。
不久,两人便勾搭成奸。
刘军亮的四弟人老实,又常不在家,这给两人行苟且之事创造了便利条件。一晃几年过去了,如果不节外生枝,凶杀案也许便不会发生。然而,从另一方面讲,从两人勾搭成奸的那一天起,就已经点燃了这场惨剧的导火索,只是他们在“享受人生”的同时,忽视了或者已顾不上这早晚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
2000年10月的一天夜里,和往常一样 ,刘军亮来到弟媳家中,正当他伸手推门时,却意外听到了那种熟悉的声音。“四弟回来了!”这个念头一闪,刘军亮便如贼一般蹑手蹑脚地退出了四弟家。然而,奇怪得很,第二天刘军亮发现四弟并未回家。是自己听错了?还是这浪女人又勾搭上另一个男人?和弟媳仅有一墙之隔的刘军亮,第二天夜里伏在墙头上监视弟媳家到12点,居然也没发现啥可疑情况。相比之下,他第三天的行动倒是收获颇丰。晚上不到9点,刘军亮就见一个黑影鬼头鬼脑地闪进了弟媳的家,紧接着屋里的电灯便熄灭了。
难挨的白天终于过去了,夜幕刚一降临,刘军亮便迫不及待地钻进了弟媳的家,一番云雨过后,他便问起了雪水仙,可她坚决不承认。当他刚要发火时,没想到这女人比他火气还大:“整天跟你睡,图个啥?你是大富翁,还是猛张飞。不高兴,以后就拉倒。”如同当头一棒,刘军亮顿感矮了一截。硬的不行,就来软的。他跪在弟媳面前苦苦哀求,并大讲道理,劝她不要因此坏了自己的名声。这种讲起来连自己都觉得碍口的大道理,弟媳自然不会接受。而更让刘军亮恼羞成怒的是,以后的日子里有几次他竟和情敌王某在弟媳家里碰了头。为了防止擦枪走火,雪水仙给他定了单日相会的规矩,刘军亮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由于他没办法拿住弟媳,便去频频威胁情敌王某。然而,王某根本不打他的摆,甚至还理直气壮地反驳:“光兴你呀?”为这,俩人多次开战,还弄得鼻青脸肿。为此,这边的弟媳不高兴啦,曾多次警告他:“再不讲理,就别想碰我!”这让刘军亮万般无奈,满肚子的怒火不能发泄。他是又恨又怕,恨的是王某横插一杠,怕的是弟媳真的不再跟他来往。就在这既恨又怕的感觉中,时间到了两年后的2002年8月,而此时的刘军亮业已到了发疯的地步。
8月28日,刘的四弟,雪水仙的丈夫从外地打工回到家。尽管是“双数日子”,王某也不可能再放肆了。晚上,刘军亮来到了四弟家,嘴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四弟说着话,心里却是好一阵不是滋味。尽管电视节目很没意思,他还是不厌其烦地看到了10点多,最后才懒洋洋地离开。当他关好自家门时,却听到四弟家门的响声。他忙从门缝向外看,发现四弟、弟媳两人走出家门,向村北头的田地里去了。他想看个究竟,便绕道跟踪二人,却没有找到他们。正准备回家时,竟意外地遇到情敌王某。这真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刘军亮冲到王的跟前拦住他的去路。王某并不想跟他纠缠,可刘军亮却不依不饶,于是二人厮打在一起。由于两人个头差不多,力量相当,刘要制服王某也绝非易事。厮打许久,谁也没占多大上风。这时,王某弯腰去抓刘的裆部,刘便顺势把皮带套在了王的脖子上。不知过了多久,刘感觉王某不再动弹了,便住了手。接着他又喊了几声王某的名字,见没有一点动静,这时,他确定:王某死了。
我杀人啦!这是刘军亮的第一反应。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好久没能站起来。
为了逃避法律严惩,刘军亮开始了他的逃亡生涯。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刘军亮怎样小心 2004年10月,在外潜逃了两年之久的他,还是被警方抓获,并于2005年3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按说文章至此也该结束了,然而笔者却有如骨梗喉之感。在当今社会,婚外情似乎已成相当普遍现象,并被不少人津津乐道,笔者在此也不想批评什么,只是有点儿不明白,难道这种被中国传统道德观念所不容的现象,真的要成为当今社会一种时尚吗?就本案而言,王某死了,刘军亮也将受到严惩,而另一个当事人雪水仙却不知会作何感想。她是否也会反省自己的行为,跟着丈夫本本分分地过完下半生。
(作者单位:郑州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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